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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实录丨周刚:上“贼船”易,下“贼船”难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基本情况

  周刚,男,1982年12月生,曾任成都市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淮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专职副队长等职。

  2023年2月,周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金堂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5月,周刚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12月,周刚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案情介绍

  2021年5月,经营一家营业执照代办公司的骆某某因工作原因,与时任成都市金堂县淮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周刚结识。为与周刚建立“良好”关系,骆某某主动向周刚赠送礼金1.5万元。2021年6月,骆某某为了帮助自己的客户伪造稳定就业证明以获得在成都的购房资格,请托周刚为其客户修改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数据,并以每单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价格给予其现金。几番蛊惑下,周刚同意与骆某某“合作”。在此期间,周刚也有所警觉和后怕,意图中止“合作”,却被骆某某拒绝。骆某某以掌握周刚前期利用职权谋取利益的证据为由,要挟周刚继续与其“合作”。

  商人苦心开辟了“财路”,岂会说断就断?知道自己无路可退,周刚也逐渐变得麻木,进而还接受了冯某某和陈某某等中介相同的请托事项,彻底成为他们滚“金轮”的“小仓鼠”。利益一旦被捆绑,便再难“下船”。在组织初核问题线索阶段,周刚还与骆某某等人订立攻守同盟,意图隐瞒真相,直到审查调查期间面对组织的挽救,周刚才幡然醒悟,主动交代问题并深刻忏悔本人所犯错误。

  经查,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周刚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以上3人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违规修改注册时间数据共计440余户,收受现金共计145.5万元。

  忏悔书节选

  在担任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淮口市场监管所所长期间,我利用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审核权,违规违纪为骆某某、冯某某和陈某某修改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以此使他们的客户获得成都市区购房资格,同时收取相应的好处费。当金额越来越高,我内心的害怕占据了主角,表示再也不干了,但他们以我本人的前途事业、以我家人的安全安危相要挟,让我继续干下去。他们怎会给你“下船”的机会,怎会错失他们疯狂捞钱的机会。我现在才明白,他们并不是和自己交朋友,他们只是和我在那个位置上的权力,或者是能办的事交朋友。

  我现在是追悔莫及,年迈的老人成天以泪洗面,在亲戚朋友同事面前抬不起头,妻子还要担起赚钱养家教育孩子的重任。我忘了自己奋发学习,投笔从军,转业地方的初心——为社会主义建设奉献终身;忘了组织一直以来的无私培养和教导,特别是组织以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的良苦用心;忘了父母一直以来的言传身教,与妻女美满幸福家庭的来之不易,致使自己在各种吹捧声中忘记了初衷,迷失了自我,打破了底线,乱伸了手脚,最终倒在了自己重名拜金的“三观”上,走上了违法乱纪的道路。究其原因,一是我对组织的警示教育不够重视,觉得离自己既高又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反而把里面的“八卦”当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二是对自身要求下降,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特别是在刚开始本可“回头是岸”时,前怕狼后怕虎,最终侥幸思想占了上风,未给组织如实报告情况;三是在酒红灯绿、金钱至上的洪流中迷失了自我,从害怕、不敢,到小心、谨慎,再到麻木不仁。

  我将积极参加改造,重塑“三观”,出来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并通过自己的表现,将家人从悲观绝望的泥潭中拉出来,让父亲能安心养病,妻子能安康育女,女儿能身心健康,家里能重拾欢声笑语。(作者:胡进文)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rdzx/2024/9/6/feb08c2be236413294be10534977e5e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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